第一百九十四章 鉴宝(第二卷完)-《活人禁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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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说这两枝簪子比那玉玺的用料小了数倍,但包浆滋润,通体晶莹,连半点瑕疵和杂质都没有。并且年代久远,雕工精细,绝对是能叫得上价的顶级精品。
着他便轻轻捏起玉簪来给我细细讲解,并满脸得意地说道:“黄金有价玉无价这句话你听过吧?兄弟,靠着这俩小玩意儿,哥哥能带你步入有钱人的行列,到时候你就偷着乐去吧”
我对此道没什么研究,听他说得天花乱坠的也不知是真是假。随后我指着另外两件东西问他说:“别老说玉的事儿,你也给断断王子这两件玩意儿,看看他这次的眼光怎么样。”
季三儿立即摆出了一副为难的表情,啧啧有声地叹气道:“不是我说这位王兄弟,他这眼光可真是惨了点儿,这两件东西的材质都不稀罕,全是市面上随处可见的,说实在的,值不了什么大钱。”
着他拿起那个黄金头饰来:“工艺倒是不错,但你得清楚,古代的提炼技术还不成熟,黄金的纯度远不如现代。而且现在的金价又不是什么天文数字,本来就值不了太多的钱,这东西要是能碰对了买主还凑合,没人要的话,也是个有价无市的货。”
然后他又将那块圆形牌子托在手里,故作神秘的问我:“这是个什么物件儿,你认识么?”
我定睛细看,发现那是一块如同掌心大小的圆形胸坠,厚度约有三厘米左右。这东西说白不白,说黄不黄,其间还带有一种血色的丝纹,若不是上面雕刻着一些蛇形图案,我还真以为这就是一块过了期的肥皂呢。
我摇了摇头,让他别跟我这儿逗咳嗽,麻利儿的赶紧把话说完了,我这儿可还饿着呢。
季三儿也料定我猜不出来,便告诉我说,这东西是犀牛角,而像这块里面带有血丝的,就叫血犀,是犀牛角里上等的品质。犀角这东西也就类似于象牙,比象牙的价格略贵一些,按市价来算,一克最多也就是几十块钱而已,还不如金子值钱呢。虽说这是一块古物,并且用料和刻工都称得上是极品,可这本身就值不了多少钱的东西再怎么炒也不会有太大浮动,顶到天儿了也就能卖个几十万块钱。
我接过牌子端详了一会儿,心想甭管这东西值钱不值钱,既然是血妖的东西,就别留在身边添恶心了,让季三儿看着处理也就是了。可就在这时,我突然发现牌子的侧面刻有几个小字,眯起眼睛仔细分辨,这才看出那几个字是用篆体书写的:“南岭慧灵拜赠九隆仙尊。”
南岭慧灵,这四个字对于我们来说可不算陌生了。杞澜遗书中一再提到此人,据说他最终也变成了血妖一族,并且开国立号,统领着众多吸血的族人。
他怎么会和九隆王扯上关系?再一细想,猛然想起杞澜遗书中曾经提过,杞澜和慧灵二人来到过西域寻找魘魄石,并且在那以后,慧灵又第二次拜访魔都,也从这里带走了第二块魘魄石。
那也就是说,这慧灵王和九隆王是相识的?他为什么要送九隆王礼物?是为了答谢九隆王的增石之恩?还是他们之间有着什么其他的勾当?
我连忙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众人,除季三儿听得一头雾水以外,其余几人全都陷入了沉思之中。隔了半晌,季玟慧才摇头说自己暂时还想不出来,按理说这慧灵王和九隆王根本就不是一个时代的人,九隆王要比杞澜和慧灵要早了二百年左右,为什么这两个人会联系在一起?不过这些事还是要等到回京以后再慢慢分析,或许能从镇魂谱以及血池洞中的壁刻找到一些端倪。在没有任何资料的情况下凭空想象,是不可能找到答案的。
众人均觉此言有理,便放下此事不再提了。随后我们再次捕鱼熬汤,摘果为食,着实的让我饱餐了一顿。若不是我担心肚子上的伤口会被撑裂,恐怕我还得再吃一锅才能满意。
自此之后,几个人便在这幽谷之中居住了下来。每天捞鱼抓蟹,摘果捕兽,一日三餐全是野味,日子过得倒也悠哉美哉。
几日后,丁二也渐渐的苏醒了过来。在大胡子的精心调养之下,他的伤势恢复神速,虽然暂时无法移动身子,但整个人的精神却是好多了。
将养了约有月余,丁二已能勉强活动,骨骼的接口也算基本长好了。恰好我们几个也有些呆得腻了,当即便起程跋涉,轮流抬着丁二沿河而行。
丁二因受我们的感动而数度落泪,真想不到这个阴神般的死人脸也会有这样一面。他本想把自己的情况给我们交待一遍,但我和大胡子都让他安心养伤,不用急于一时,回去之后自然会有说话的时间。
沿着河道一路向下游走去,起初是地势渐低,但过了一个极窄的峡谷之后,山路就突然变得向上倾斜了。而此时那条河流也钻入了地下,完全进入了山腹之中,原来这条河流其实只是一条地下水脉的上游分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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